政府采購不能崇洋抑內事件回放
事件回放
日前,中國公路項目信息網等媒體發(fā)布了一則招標公告,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國交通進出口總公司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單位購買銑刨機、多功能裝載挖掘機、雙鋼輪壓路機、攤鋪機、瀝青路面修補設備若干。其中瀝青路面修補設備、灑布車等多種設備在“技術規(guī)格”一欄中居然明確要求是“國外知名生產廠家原裝產品或在國內投資組裝”。這意味著涉及約3000萬元的政府采購,從開始購買標書、報名直到招標結束,所有國產自主品牌生產廠商只能成為一旁的“看客”。對此,負責組織此次采購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機務處處長陳雪飛介紹說,這是按照“國際慣例”進行的。
觀點交鋒
采購完全按照“國際慣例”進行
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機務處處長陳雪飛
本次政府采購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面養(yǎng)護等設備的首次公開招投標,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設的世行貸款項目之一,采購設備總價值約3000萬元。設備采購完全是按照“國際慣例”進行的,質優(yōu)價低者中標。之所以大范圍拒絕國產自主品牌的設備,主要原因是國產自主品牌的設備雖然價格低廉,但質量不過關,遠不如國外品牌設備質量穩(wěn)定可靠。
另外,國外品牌的設備在購置費用上普遍比國內品牌高出30%甚至更多,為防止國內一些小廠商以“價低質劣”的設備惡意低價中標,只能在招標文書中預先設檻,將這些國內小廠家拒之門外。
國產設備具備國際水平
中國公路學會筑路機械分會秘書長劉文華
國貨也許有個別技術不如國外知名品牌,但從整體上看,國產自主品牌的高速公路路面設備并非像江西省有關部門介紹的那樣質量低下。中國高速公路養(yǎng)護等路面設備的生產和銷售已經有20多年的歷史,國內自主品牌的路面設備已經形成系列,產量大幅度增加,年產值高達數十億元,不僅能滿足國內不同市場的需求,甚至獲得了國際市場的認可,相當數量的產品具備了國際一流水平。
以江西擬采購的路面養(yǎng)護車輛為例,國內生產該類設備的大型廠家有許多家,如沈陽北方交通生產的瀝青路面修補車、鞍山森遠生產的路面修補車,甚至還有更為環(huán)保的微波技術設備等。同時,一些國內大型廠商的產品因技術先進被列入了國家863計劃優(yōu)先發(fā)展,有的產品達到了歐洲最嚴格的生產或排放標準。
另外,從我國的公路路面養(yǎng)護現狀看,目前全國養(yǎng)護經費缺口達數百億元。政府采購應從售價、服務、技術、性價比等條件綜合考慮,不能盲目追求國外品牌,否則既不利于支持國產自主品牌發(fā)展,也與我國倡導的建設節(jié)約型社會理念相悖。
“價低質劣”風險可以規(guī)避
上海市政工程行業(yè)協(xié)會副會長李祖耀
江西省此次政府招標文書顯然不合行業(yè)規(guī)范。采購方稱,指定國外知名品牌主要是擔心國內一些小廠家以低價中標,造成最低價買到最差設備的局面。但實際上,采購方完全可以在招標的技術規(guī)格表述中,設置相應的技術參數和售后服務要求,甚至對公司實力提出較高的商務條款,比如注冊資金、以往的銷售業(yè)績等,這樣完全可以避免“價低質劣”情況的出現。江西省此次政府采購并沒有提出這些限制條件,而是籠統(tǒng)地把國產自主品牌拒之門外,這是不合理的。很有可能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采用的非常辦法。
聲音
新華網友
政府采購不能引人“步入迷途”。當下支持民族自主品牌已經成為很多國人的“愛國共識”,而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部門卻在采購過程中故意用所謂的“原裝進口”限定商品廠商投標資格,打壓民族品牌,這不僅有違公平競爭原則,而且有違《政府采購法》中“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規(guī)定。
新浪網友
國貨不能參加采購競標,就是崇洋媚外,認為“外國的月亮總是圓的”?,F在有一些人看不起本國的產品,不相信本國公司的實力,盲目地崇尚國外品牌。這些人追求洋品牌無疑是想顯示自己高人一等,能用上奢侈品牌,說到底是崇洋媚外的心理在作怪。
搜狐網友
《政府采購法》實施已4年,法律原則上要求采購國貨,為何不按照條款實施?原因在于有關部門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標準,事實上,目前《政府采購法》中并沒有一個強制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必須先選擇國內產品。要防止政府采購過程中再出現此類“貓膩”,首先要解決這些法律細節(jié)上的問題。
網易網友
采購洋品牌還是土品牌應該看哪個更優(yōu)質,最好能通過計算得出一個評估的方法,不是單純算價格,也不是單純看質量;依靠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而不是靠負責人“拍腦袋”。政府采購過程和結果要公開,要依靠制度,接受質詢,杜絕少數人玩游戲。
導報人語
“崇洋媚外”何時休?朱冰
新年伊始,一則有關政府采購的話題引發(fā)了人們的爭議。即將舉行的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路面設備招標涉及政府采購約3000萬元,根據項目招標公告,采購的絕大多數路面設備必須是“洋品牌”。在媒體報道《政府采購為何封殺國貨——江西高速公路數千萬元路面設備拒絕國產自主品牌的調查》的當天,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明確表態(tài),“政府采購絕不能崇洋媚外”,“歡迎國內外知名廠商踴躍報名參與”,“政府采購絕不允許禁購國產自主品牌的情況出現”云云。
看到這里,筆者長出一口氣——還好,相關政府部門及時認識到了問題,要剎車了。再繼續(xù)看下去,對于此次事件的輿論焦點、招標文書中標注的“國外知名生產廠家原裝產品或在國內投資組裝”,江西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的解釋是:“‘國內投資組裝’這一條款的本意是,只要國產自主品牌的設備在關鍵技術上使用了國外先進技術,或者其他在國內投資生產的自主品牌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均可以報名參與競標”。
且不論這位官員是如何學習和領會《政府采購法》的,單從字面看,作出這樣的解釋就讓人匪夷所思。既然是“國外知名生產廠家原裝產品或在國內投資組裝”,一般人都會理解為外資企業(yè)生產的外資品牌;而國產自主品牌設備在關鍵技術上使用國外技術的,基本屬于“中國制造”之列;后一種情況,在國內投資生產的自主品牌,更是毋庸置疑的正宗國貨。這位官員怎么就把這二種“國貨”與招標文書中的“洋貨”畫上了等號?
在一個省級政府的采購招標文書中,不但不能讓人看到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原則,反而設置如此“微妙”的門檻,估計能符合這種解釋、進入招標程序的企業(yè)也就是那么一兩家吧!
果真如此,可苦了國內相關的設備生產企業(yè)了。按照國際上不成文的慣例,本國企業(yè)是可以名正言順地優(yōu)先獲得政府采購訂單,沒想到報名之初就先吃了閉門羹??戳诉@位官員的這番解釋,我們不禁要感慨:《政府采購法》頒布實施已經4年,雖然法律規(guī)定了支持和保護國貨,也明確了采購國有品牌的比例,但直到目前對于國貨的相關標準和定義以及采購中的問責機制一直處于模糊、缺位狀態(tài)。正因如此,才會出現這種公然的“崇洋”現象,還能坦然地披上“絕不媚外”的外衣!
媒體視線
揚子晚報封殺國貨居然也成“國際慣例”
在現代社會,誰都知道“自主品牌”四個字的重要性,扶持自主品牌,應該是政府部門的義務之一。政府采購訂單應體現對民族產業(yè)的傾斜和扶持,政府部門應帶頭使用高品質的國貨,讓政府采購成為民族產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支撐,這是在前不久召開的中國民族產業(yè)發(fā)展研討會上專家學者所達成的共識。然而就在這種語境之下,江西政府采購竟然公開封殺國貨,還說什么“國際慣例”,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政府采購法》中早已經明確規(guī)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從報道中看,這次招標的商品并非國內沒有或者國貨不過關,那么,國際慣例難道比法還大
“國際慣例”不是崇洋的筐,“自主品牌”才是我們的希望。政府采購“求洋求貴”不是個別現象,令人憂心。因為,這不僅僅是消費觀念問題,更是施政理念問題,絕不可小視。
南京晨報“國際慣例”不能只談利益不擔責任
“國際慣例”原本是一個純潔的法律術語,在現實的語境下,“國際慣例”卻被翻來覆去地玷污和羞辱。它成了豪強蔑視民意的工具,它成了壟斷巨頭的口頭禪,它有時甚至成了一些部門巧取豪奪的法寶。
其實,習慣性拿“國際慣例”說事,其居心有兩種可能,一是明明知道國際上沒有如此慣例,但是在強烈的利益驅使下,不惜無中生有,或者夸大其詞,用來愚弄公眾;二是國際上的確有相關的慣例,但是當事人故意選擇性失明,只享受益處而忽略應承擔的責任。無論哪一種情況,都傷害了公眾的權益。基于此,到了該清理“國際慣例”的時候了,一方面打假,掃除糊弄人的“偽國際慣例”,另一方面移植真正的“國際慣例”,采取措施使當事人做到權責統(tǒng)一。對于動輒拿國際慣例欺騙消費者的做法,執(zhí)法部門應及時介入。
東方早報政府采購中的“潛規(guī)則”
政府采購的歧視現象不僅僅局限于對內資企業(yè)。最近一段時間,有關政府采購中的不公平和違規(guī)問題屢見報端。在醫(yī)藥領域,政府采購中甚至出現了集中采購藥品價格高于市場價格的怪現象,令人嘆為觀止。
諸多怪現象的一再發(fā)生,徹底背離了政府采購體制的初衷。實施政府集中采購的目的是抑制分散采購中的尋租行為,節(jié)省財政收入,但如果機制不健全,監(jiān)督不力,反而會在“公平、公開、透明”的堂皇旗幟下造成集體腐敗。
在政府采購中,公平政策的制定是基礎,而在執(zhí)行中貫徹公平原則更為重要,否則政策只能是一紙空文。由于配套法規(guī)不健全以及監(jiān)督環(huán)節(jié)弱化等因素的存在,很多領域中出現了所謂“潛規(guī)則”或“行業(yè)慣例”,使政府采購的公平原則在執(zhí)行層面上遇到了阻礙。
政府采購體制中的“潛規(guī)則”問題,其實只是國家財政支出管理中眾多議題的一個縮影。中國的稅收連年高速增長,如何支配巨額的稅收收入也在考驗著政府公共財政的支出效率和能力。如何把錢用好,更好地為民眾創(chuàng)造福利如今成為了一個新問題。只有真正做到執(zhí)行公平、監(jiān)督強勢,讓政府采購中的腐敗問題、失職問題受到嚴厲的懲處,才能讓更多的廠商積極地以高性價比的產品參與政府采購,才能降低政府采購成本。
熱點評說
減順差重在優(yōu)化結構龔雯
外貿順差較大,是我國發(fā)展階段性特征的反映?;谌丝诙?、就業(yè)壓力大的國情和勞動力成本低的優(yōu)勢,通過擴大對外貿易增加就業(yè)、促進經濟發(fā)展,是必須長期堅持的方略。沒有數量的快速擴張,就沒有我們今天“全球第三貿易大國”的地位。國際收支總會存在順差或逆差,隨著國際產業(yè)對華轉移加快,隨著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外貿從逆差轉順差,標志著綜合國力逐步增強和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有利于保持宏觀經濟穩(wěn)定。
但是,看待順差問題,應當全面、辯證、理性。我國順差持續(xù)激增,不僅引發(fā)了貿易摩擦,影響我國與各大貿易伙伴特別是美歐的經貿關系,也使人民幣升值壓力加大、國內資源更多流往國外、宏觀調控難度增加,是經濟結構失衡的外在表現。在國際貿易中,各國尤其是發(fā)展中國家外貿不平衡是一種常態(tài),但應在合理的限度內。外匯短缺時期,出口創(chuàng)匯成了我們的主攻目標,也是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徑?,F在,我國外貿規(guī)模“坐三望二”,2007年有望成為第一出口大國,越是如此,越應追求貿易基本平衡。這兩年,國際收支狀況對于國民經濟平穩(wěn)發(fā)展的重要性愈益突出,貿易順差過大,外匯儲備增長過快,加劇了我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矛盾,任其發(fā)展下去,負面影響和隱患不可低估。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當前工作的著力點是調投資、促消費、減順差。做好順差的“減”法,并不等于抑制出口,而在于擴大進口。中國外貿是在世界市場分完“蛋糕”的環(huán)境下千方百計做大的,市場丟了容易恢復難。減順差,重在優(yōu)化貿易結構,一方面優(yōu)化出口結構,利用退稅杠桿力促一般貿易、高附加值產品、優(yōu)勢農產品出口,嚴控“兩高一資”(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出口,引導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產品出口;另一方面,立足互利共贏,在確保出口和利用外資合理增長的同時,根據國內發(fā)展需要,運用關稅調節(jié)等手段,積極擴大重大裝備關鍵件、先進技術和設備以及重要資源型商品進口,加大國家對進口促進的金融支持,辦好境外經貿合作區(qū),真正做到“大出又大進”,實現內外需協(xié)調發(fā)展。此外,加工貿易順差一直遠高于總順差,在做“減”法時,還須在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上多下真力氣。
“區(qū)域限批”能否打在痛處武衛(wèi)政
“一個地區(qū)或大型企業(yè),如有違規(guī)高能耗高污染企業(yè)或者項目,環(huán)保部門停止審批其境內或所屬的除循環(huán)經濟以外的所有項目,直至其違規(guī)項目徹底整改為止?!眹噎h(huán)保總局首次動用“區(qū)域限批”政策懲罰嚴重違規(guī)的行政區(qū)域、行業(yè)和大型企業(yè)。
重拳出擊,事出有因。最“沉重”的原因是:2006年,能耗降低4%、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標沒有實現,這是2006年年初國務院提出的約束性目標。去年的指標,由“十一五”降耗減排的總目標分解而來。要想實現總目標,5年之內年年都不能打折扣。而去年的欠賬,讓今年的降耗減排任務猶為艱巨!
治亂須用重典。宏觀調控是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的先行手段,環(huán)評制度又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抓手。為了維護中央宏觀調控的權威,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yè)的盲目擴張,國家環(huán)??偩指鶕秶鴦赵宏P于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加強環(huán)境保護的決定》第十三條和第二十一條,動用“區(qū)域限批”政策來懲罰嚴重違規(guī)的行政區(qū)域、行業(yè)和大型企業(yè),確是情急之下,迫不得已。
從表面看,“區(qū)域限批”是因一個違規(guī)項目而停止審批區(qū)域內所有項目,似有“以偏概全”之嫌。實際上,這恰恰是督促地方政府或大型企業(yè)認真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降耗減排的重拳。如果把違規(guī)項目看作“偏”的話,這不是民間能治小疾的“偏方”之“偏”,而是與科學發(fā)展背道而馳的“偏”。從披露的違規(guī)項目來看,其數量之多、數額之巨已經嚴重影響到地方和國家科學發(fā)展的全局,此“偏”不糾,后果嚴重。
人們希望環(huán)保的這記重拳,能夠對違規(guī)項目起到應有的遏制作用。但也擔心,出擊的重拳,能否打到違規(guī)者的痛處?環(huán)保的重拳會不會在地方政府的“保護”下,消解成有氣無力的“棉花拳”?
我們知道,之所以出現諸多違規(guī)項目,是一些地方和行業(yè)無視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大干快上”的必然結果。在利益驅動下,有些地方不顧環(huán)境資源限制和國家產業(yè)政策,以違法手段盲目發(fā)展鋼鐵、冶金、電力、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產業(yè),給經濟結構調整帶來極大的成本。違法違規(guī)的表現形式,或是未批先建,或是越權審批,或是違反“三同時”制度,或是被責令停止建設和限期改正后繼續(xù)建設和運行……總之,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由此人們不免擔心,這次被“叫停”的地方或企業(yè)會不會故技重施?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這樣的擔心并非多余。在資源環(huán)境問題成為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主要瓶頸的情勢下,對違規(guī)者的處罰必須穩(wěn)、準、狠??墒牵固幜P落到實處,光憑環(huán)保部門出招還不夠。如果沒有相關部門的群策群力,沒有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國家環(huán)??偩挚v有凌云壯志,恐怕依然壯志難酬。